弋江区档案馆数字化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4CG2021FW0152
二、项目名称:弋江区档案馆数字化提升改造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市兆通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北京中路芜湖广告创业园内广告创意综合楼708室
中标金额:4843737.0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数字化扫描 服务范围: 通过本项目建设,建成全面、完整的档案数据资源中心,从其中提取、分析的数据,能够对城市发展和社会文明建设提供可靠、及时、有利的信息。 服务要求: 档案扫描、纠偏、去污、质检、格式转换、数据挂接、数据备份。 服务时间:三年(软硬件、项目改造等在签订合同后5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设备培训等所有工作)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丁守海、胡松基、徐斌、董帮琪、杨胜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 2 执行。
收费金额:30450.00元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万科城北区13栋,联系电话:1773033656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芜湖市弋江区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利民路418号
联系方式:17756551414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幢3单元12层31204号
联系方式:1773033656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7730336560
十、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4、中标供应商的业绩
弋江区档案馆数字化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4CG2021FW0152
二、项目名称:弋江区档案馆数字化提升改造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市兆通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北京中路芜湖广告创业园内广告创意综合楼708室
中标金额:4843737.0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数字化扫描 服务范围: 通过本项目建设,建成全面、完整的档案数据资源中心,从其中提取、分析的数据,能够对城市发展和社会文明建设提供可靠、及时、有利的信息。 服务要求: 档案扫描、纠偏、去污、质检、格式转换、数据挂接、数据备份。 服务时间:三年(软硬件、项目改造等在签订合同后5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设备培训等所有工作)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丁守海、胡松基、徐斌、董帮琪、杨胜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 2 执行。
收费金额:30450.00元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万科城北区13栋,联系电话:1773033656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芜湖市弋江区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利民路418号
联系方式:17756551414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幢3单元12层31204号
联系方式:1773033656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7730336560
十、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4、中标供应商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