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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医院数字化医院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1-04-22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

 

南陵县医院数字化医院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1CG2021FW0147

二、项目名称: 南陵县医院数字化医院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东众阳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一号楼12层

中标金额:573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不良事件管理系统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说明中的“不良事件管理系统”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说明中的“不良事件管理系统”

服务时间:18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公开招标)名单:

高守保 周飞 赵玫 吴玲 高玉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252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2。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陵县分中心3楼,联系电话:13696569300。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南陵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陵县医院

地 址:南陵县惠民南路与318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323959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396#5号

联系方式:方迎晨13696569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迎晨

电 话:136965693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附件1)

2、中标单位业绩(附件2)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附件3)

 

 

 

南陵县医院数字化医院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1CG2021FW0147

二、项目名称: 南陵县医院数字化医院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东众阳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一号楼12层

中标金额:573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不良事件管理系统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说明中的“不良事件管理系统”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说明中的“不良事件管理系统”

服务时间:18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公开招标)名单:

高守保 周飞 赵玫 吴玲 高玉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252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2。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陵县分中心3楼,联系电话:13696569300。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南陵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陵县医院

地 址:南陵县惠民南路与318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323959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396#5号

联系方式:方迎晨13696569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迎晨

电 话:136965693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附件1)

2、中标单位业绩(附件2)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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