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08232021000074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政府购买农村公共点位视频监控服务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利州广场北侧 |
中标(成交)金额 |
1649520.00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名称: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政府购买农村公共点位视频监控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剑阁县145个村(社区);服务要求:1、要求供应商自行负责光纤铺设、视频监控安装、联网、维护并建设进入村(社区)、乡镇、辖区派出所监控平台应用,并逐步实现与原已建设“雪亮工程”平台联网对接,并全面负责日常应用维护。 2、购买服务方式通过每个公共安全部位高清视频监控点位绑定一名村(社区)干部手机号码,以每月固定消费电话套餐(统一为每人每月79元),获得视频宽带服务及云存储的方式,视频存储时间不得少于30天,功能主要包括语音对讲、自动报警、车牌抓拍等,能够与多厂商、多平台、多设备开放式自由对接,实现手机端、电视端、电脑端等多终端的呈现和联动;要将雪亮视频建设接入村(社区)、乡镇县综治中心和乡镇派出所平台,要加强日常维护,确保在线率达98%以上;服务时间: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提供给采购人视频流(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并交付采购人验收,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王刚、谭元贵、王成章(业主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以采购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和采购代理协议约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需求论证服务费和采购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36600.00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本项目截止投标时间共收到3家单位递交响应文件,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3家;2、本项目计划备案登记编号:剑财采2021-38;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64.952万元(54.984万/年*3);监督管理部门:剑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9-6600596;3、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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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 |
地址: |
剑阁县下寺镇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8783469224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智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隆庆街17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839-6621123/1352063296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18783469224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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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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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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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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