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常用警示牌、显示屏、宣传栏招标采购单价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HXZB-高峰(CG)-202103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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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广西高峰矿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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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广西高峰矿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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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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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 |
广西高峰矿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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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常用警示牌、显示屏、宣传栏招标采购单价项目,分为地面A分标和井下B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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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1年3月23日9:30 |
开标地点 |
广西高峰矿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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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4月3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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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地面标段:河池市金龙华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井下标段:南丹县九洲传媒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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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地面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河池市金龙华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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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33项目地面不同规格型号广告、牌宣传栏、安全警示牌总单价为4112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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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1年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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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丹县九洲传媒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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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22项目井下不同规格型号广告、牌宣传栏、安全警示牌总单价为3954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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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1年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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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南丹县金莎广告装饰部因无法提供勘察证明,无法通过资质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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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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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广西招标网、华锡集团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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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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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2625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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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广西高峰矿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机构: 广西高峰矿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