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路网交通情况调查数据采集与
服务系统工程01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1AFAFZ00869
二、项目名称: 安徽省公路网交通情况调查数据采集与服务系统工程01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路港(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中街16号14层1单元1403
中标(成交)金额:30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安徽省公路网交通情况调查数据采集与服务系统工程01包 |
服务 范围 |
交调应用系统开发及数据工程服务采购,采购范围为交通量调查信息化系统的设计、开发、测试、部署、升级、培训及试运行、运维以及保障专项分析系统建设所开展的课题研究内容等 |
服务 要求 |
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
服务 时间 |
本项目软件开发周期为三个月,开发完成上线后进入为期一个月的试运行期,试运行期结束且验收合格后,进入项目运维期,免费运维期为三年 |
服务 标准 |
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孟凡纬、戴宗友、孙承康、张保华、谢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中标价为基础,结合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按服务类*60%,金额为1898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递交地址:合肥市井岗路与振兴路交口蜀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九楼,联系电话:1813005690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公路网交通情况调查数据采集与服务系统工程01包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安徽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合肥市屯溪路528号
电 话:0551-63660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井岗路与振兴路交口蜀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九楼
电 话:0551-6559050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130056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