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NBGZZB121024
二、项目名称: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安保提升工程及智能警务系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1047000(元) | 浙江迈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镇海庄市街道中官西路777号创E慧谷33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安保提升工程及智能警务系统项目 |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安保提升工程及智能警务系统项目 | 海康威视等 | 1 | 1047000 | 详见后附清单。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白剑宇,沈奇,余兆力,张俊,吴燕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费率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51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光大路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378041
质疑联系人:谭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3780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20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12175
质疑联系人:戴佳颖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1217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传 真:/
联系人 :金国军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9666
2021年04月22日
2021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