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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智慧法院二期建设繁昌区人民法院自建部分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2021-06-04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

芜湖智慧法院二期建设繁昌区人民法院自建部分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0CG2021HW0700

二、项目名称: 芜湖智慧法院二期建设繁昌区人民法院自建部分招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通服和信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科技园天柱路和信科技楼

中标金额:207265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互联网庭审管理系统

品牌(如有):北京华夏

规格型号:CHNSYS-ETMS V1.0

数量:1套

单价:550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玉芳、赵家柱、朱远清、詹文法、郑梦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竞价结果6666.00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延伸段1幢,联系电话:15255334436。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繁昌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

地 址:繁昌区繁阳镇马仁山路427号

联系方式:18056997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荷泽市市辖区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方式:段玉玲
152553344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玉玲

电 话:1525533443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业绩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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