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1-163 (招标文件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1-163)
二、项目名称:郑州市第四十七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高中部东校区多功能黑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四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风和园校区30A幢404
中标(成交)金额:256.795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合肥四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建武、朱军、姜红梅、宋蔚莎、田志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由中标单位承担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224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市第四十七高级中学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凤栖街与金龙路东北角
联系方式:蔡先生 0371-658078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联系方式:徐女士 李先生 0371-63225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李先生
电 话: 0371-6322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