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事法院芜湖法庭楼宇智能化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4CG2021HW0920
二、项目名称: 武汉海事法院芜湖法庭楼宇智能化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松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镜湖世纪城新都会C#办公楼418室;
中标金额:711502.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智能调光面板 品牌:亚润智控 规格型号:ADV410 数量:26 单价:15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胡丹丹、秦庆元、陈从木、陆麒如、林泽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853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供应商名称及业绩:无。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
(1)南京海鼎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城市之光办公楼A栋818 ,联系电话: 17355321009、 17330633490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新区峨山路科创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553-48298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沙塘园7号1807室
联系方式:许工 17330633490、17355321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话:17330633490、1735532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