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08022021000121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指挥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沃仓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高新区世纪城南路599号天府软件园D区6栋505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746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货物类:本项目成交产品名称有多项,其中部分产品有:1.智能半球摄像头,海康威视,DS-2CD714XYZUV-ABCDEF,数量12台,单价:1500元;2.远程会见一体机,科达,MEX1100L,数量1台,单价:43000元;3.音箱,SONICPRO斯尼克音响,QT-8,数量2只,单价:260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牟雪杉(评审小组组长)、李代根、颜永强、郑驰、何长果(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由中标人支付。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1486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为765791元,备案登记编号:广利财采〔2021〕71号。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9-3311793。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6月25日;采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五、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六、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万源三号路万达广场万达晶座A-22楼,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3541344237。七、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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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 |
地址: |
利州区下河街12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邹先生;联系电话:0839-322234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金至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广元市利州区万源三号路万达广场万达晶座A-22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史俊波;联系电话:028-6244331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电话: |
0839-3266599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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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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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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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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