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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公安局连江县琯头镇中央大道2个路口新建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2021-07-26 来源:福建福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大厅政府采购中标


连江县公安局连江县琯头镇中央大道2个路口新建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合同包[350122]CCZB[GK]2021006-1)

一、项目编号: [350122]CCZB[GK]2021006
二、项目名称: 连江县公安局连江县琯头镇中央大道2个路口新建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22]CCZB[GK]2021006-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建中量智汇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兆锵路33号金澜大厦B区6层 14999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22]CCZB[GK]2021006-1 包1

福建中量智汇科技有限公司: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1-1 A032502
交通管理设备
交通管理设备 法马、海康威视、丰上光电等 JD400-3-FM31、iDS-2DE7423MW-AB(S5)、CXBG-2-MC-FS-IR-SGD等 1(项) 1499900 1499900

、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颂阳 (包1)
评审专家: 卢申,陈勋俊,黄凌,吴国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货物类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 100万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货物类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 1.5 万元 ]+[(200 - 100)万元×1.1%= 1.1万元 ] =2.6万。C、各合同包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中标金额及服务费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凭借服务费转账底单领取通知书。(以下账号只能转中标服务费)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帐 号:140202810960002687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22]CCZB[GK]2021006-1 包1 :20499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福建省九龙华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能提供3C认证证书的承诺函或所投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属资格审查不通过,不进入下一阶段评标。 (2)其余3家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江县公安局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丹凤路
联系方式:詹东彪 22133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联系方式:柯淑梅0591-87554016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柯淑梅
电话:柯淑梅0591-87554016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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