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XKLG2021318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视频制作服务采购
三、中标信息
A分标:
供应商名称:广西明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洪胜路5号丽汇科技工业园标准厂房综合楼1206-91号房
中标金额:人民币玖万捌仟玖佰元整(¥98900.00)
B分标:
供应商名称:广西明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洪胜路5号丽汇科技工业园标准厂房综合楼1206-91号房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万玖仟伍佰元整(¥59500.00)
C分标:
供应商名称:广西明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洪胜路5号丽汇科技工业园标准厂房综合楼1206-91号房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1995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A分标:
服务类 |
名称:《先锋税官》第三季2个期视频制作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中标公告附件2.中标供应商报价材料 服务要求:详见中标公告附件2.中标供应商报价材料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45天内验收合格 服务标准:详见中标公告附件2.中标供应商报价材料 |
B分标:
服务类 |
名称:《党课开讲啦》活动视频制作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中标公告附件2.中标供应商报价材料 服务要求:详见中标公告附件2.中标供应商报价材料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45天内验收合格 服务标准:详见中标公告附件2.中标供应商报价材料 |
C分标:
服务类 |
名称:“百年潮涌税务红”主题微电影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视频制作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中标公告附件2.中标供应商报价材料 服务要求:详见中标公告附件2.中标供应商报价材料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45天内验收合格 服务标准:详见中标公告附件2.中标供应商报价材料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简隆升、贺建华、李 琳、钟在芳、栾皓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8条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A分标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壹佰捌拾陆元捌角整(¥1186.80);B分标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柒佰壹拾肆元整(¥714.00);C分标服务费金额为贰仟叁佰玖拾肆元整(¥2394.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40号
联系方式: 梁工 0771-5525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大学东路170 号
联系方式: 欧明聪,0771-3482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明聪,联系电话:0771-3482237
4.中标供应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供应商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