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
511322202100047 | |||
二、项目名称 | |||
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数据传输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南充市人民中路29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1101600.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数据传输服务采购项目:名称: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数据传输服务采购项目;范围 :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往期前端点位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结合城市发展,对防控圈漏洞位置及重点盲区进行增补,老旧失效点位进行改造,初步形成“圈块格线点”的多级防控采集体系。采用智能化能力采集前端,对人、车、非机动车等信息进行采集,后端建设数据中心加强后端数据平台应用管理能力。此次需要为前端点位系统运行提供传输网络建设服务。;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组建服务团队,并提供服务团队名单。2、供应商每季度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巡检,并出具相应的报告。3、供应商具备完善的应急预案及应急保障体系。4、若出现网络升级整治等运维活动,需提前 3 日通知采购人并提交方案,且在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实施等;时间:正式验收次日起三年。;标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梁英、王泽武、杨通林(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执行,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15813.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地址: | 营山县S204省道附近 | ||
联系方式: | 1390907739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秦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麦秀路26号1幢3单元1层283号 | ||
联系方式: | 0817-331678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彭小飞 | ||
电话: | 18080306998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