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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四院心理干预综合楼弱电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1-11-02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

芜湖市四院心理干预综合楼弱电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1CG2021HW3018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四院心理干预综合楼弱电工程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松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镜湖世纪城新都会C#办公楼418室

中标金额:684000.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芜湖市四院心理干预综合楼弱电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芜湖市四院心理干预综合楼弱电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施工工期:9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丁波

执业证书信息:皖134171901400

五、 评审专家名单:

徐海、骆瑶、查正启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计算,代理服务费=684000*1.2%=8208元 。

收费金额:8208元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3、废标单位及原因: 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乌霞山东路

联系方式:0553302857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博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金桂路189号

联系方式:13195535722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195535722

十、 附件

1、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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