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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师大附中校园监控项目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2021-11-12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

安师大附中校园监控项目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01CG2021HW3078

二、项目名称: 安师大附中校园监控项目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市先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名流印象办公楼及裙房701、702室

中标金额:8945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双目AI智能球型摄像机

品牌:大华

规格型号:DH-SDT-7C14BCD-XYZ-WA-BCDE-XXXXX

数量:2台

单价:124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红艳、倪莉莉、方以龙、王耀明、郎璐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中标价*1.2%

收费金额:1073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业绩:详见附件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

联系方式:139055326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无为市

联系方式:133955510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小娇

电话:1339555105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标单位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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