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维护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合同包[350182]FJZYX[GK]2021001-1)
一、项目编号: [350182]FJZYX[GK]2021001
二、项目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维护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82]FJZYX[GK]202100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大浦村6号海悦楼3层01办公区 | 4240008.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82]FJZYX[GK]2021001-1 包1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302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2022-2025年(具体维护期开始时间以签订合同之日起算)三年长乐全区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含电子警察)等配套设施维护项目的服务方,必须负责项目自始至终全过程 | 按照长乐城区、首占新区、滨海新城、228国道、316国道的灯控路口应每天巡查2次,城区及316国道沿线的长安、泮野、首占、龙门、龙津、上湖、莲柄港、北山等灯控路口上午巡查工作应在当天上午8点前完成,其他乡镇(街道)范围内的灯控路口应每周巡查不少于3次的要求,完成服务范围内所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流量检测等相关交通设备的不间断巡查,并将计划报采购人。投标人必须每天不少于2辆巡查维护专车和一定的人员进行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投标人应完成采购人制定的每日、每周必须巡查的路线的巡查工作。同时,投标人每日安排1名计算机技术人员对交通信号灯管理与控制平台及相关子系统进行故障轮巡,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协调其他单位进行修复等,详见招标文件。 | 3 | 年 | 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 | 4240008.0000 |
五 、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长乐区林学扬 (包1) |
评审专家: | 林章卫,王雪莲,吴健瑜,何书镜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82]FJZYX[GK]2021001-1 包1 :40920.06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
地址:福州市长乐
联系方式:13509301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中邑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68号A2地块酒店、商务办公(现:茂御酒店)A2地块酒店、商务办公6层612办公
联系方式:0591-22881688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小梁
电话:0591-22881688
福建中邑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