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中标公告详细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专项用于红火蚁监测防控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2021-11-18 来源:四川政府市级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04022021000076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专项用于红火蚁监测防控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红火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80号2517房
中标(成交)金额 4422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一、确定专业化防控公司 1、鉴于红火蚁防控具有时间紧(只能在我区高温低湿的时段开展防控)、专业要求高(技术规范化、防控系统化)、有效药剂少(通过防效评价(《红火蚁防控效果评价》DB44/T1323-2014)达到预期效果的药剂国内只有3-4个)、防控全覆盖等特点,需由国内已取得成功防控案例的专业化公司运用先进的防控技术、产品和设备全方位无死角地开展防控。 ★2、防控公司人员要求:专业化公司应具有专业化培训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兼职检疫员证书(需专业化公司自有技术人员,在公司购买社保三个月以上)。 ★3、专业化公司要求:必须具有红火蚁专业化防控服务经验(提供至少一份红火蚁专业化防控服务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意见、中标网络截图) 4、通过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购买植保服务,引进国内具有丰富红火蚁重大疫情防控经验的社会服务组织(公司),采取一系列科学合理的监测、防治技术等措施,开展对东区红火蚁严重发生地实施全面防治,显著降低红火蚁的发生和危害程度,控制在《红火蚁疫情监测规程》(GB/T 23626-2009)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一级(轻)水平,达到有效控制红火蚁疫情的目的,避免出现危及人身安全事件发生。 二、防控要求 1、防控过程中,按照《红火蚁疫情监测规程》(GB/23626-2009)进行监测调查,按照《红火蚁化学防控技术规程》(NY/T2415-2013)进行防控,按照《红火蚁防控效果评价》(DB44/T1323-2014)进行防效评价。 2、2022年6月红火蚁防控效果要达到《红火蚁防控效果评价》(DB44/T1323-2014)中的一级指标(轻度发生并遏制住红火蚁的扩展蔓延)。 ★3、依据《四川省红火蚁监测防控技术方案》(川植应指办【2021】1号)要求,使用红火蚁随手拍、云采集开展红火蚁智能化监测技术,加强防控智能水平(提供红火蚁随手拍、云采集软件著作权证书)。 三、工作进度安排 1、2021年11 月30 日前,专业化防控公司完成红火蚁发生区防控前全面监测,采用红火蚁云采集完成防控前红火蚁发生基数调查,开展第一次全面防控工作。跟踪监测和评估防控效果,根据防控效果,确定补治区域。对重点区域和补治区域适时采取防控措施。提交监测防控报告。 2、2022年4 月30 日前,专业化防控公司完成红火蚁发生区第二次全面防控工作。跟踪监测和评估防效,根据防控效果,确定补治区,对重点区域和补治区域适时采取防控措施。提交监测防控报告。 3、2022年5 月31 日,进行全面监测和掌握统计需进一步加强防控的区域。 2022年6 月20 日前,专业化防控公司完成第三次全面防控工作,跟踪监测和评估防效,根据防控效果,确定补治区,对重点区域和补治区域适时采取防控措施。提交监测防控报告。 4、2022年6月30 日前,专业化防控公司检查防控效果,整理防控资料,撰写并提交红火蚁防控总结报告(要求包含相关的图片、防控台账和其他佐证资料)。 5、2022年6月30 日前,组织项目验收。由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按照《红火蚁防控效果评价》(DB44/T1323-2014)对红火蚁防控效果进行年度验收。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进场完成第一次防控后30日内支付总额的20%,第二次防控完成后30日内付总额的30%,防控项目全面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30日内再支付剩余的50%。 五、防控药剂 ★1、红火蚁饵剂:(1)有效成分:0.1%茚虫威;(2)防治对象:红火蚁:(3)具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加盖厂家鲜章);(4)产品质量检测报告;(5)防效报告(一次性防效80%以上)。 ★2、红火蚁粉剂:(1)有效成分:0.5%-0.6%高效氯氰菊酯粉剂;(2)防治对象:红火蚁:(3)具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加盖厂家鲜章);(4)产品质量检测报告;(5)防效报告(一次性防效80%以上)。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张力,李清泉,张尔刚。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为:招标代理机构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标准。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67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
地址: 攀枝花大道中段388号负一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808146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远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攀枝花市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234号9栋3单元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138823011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138081460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null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