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安防门禁及监控系统(三次招标)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5CG2021HW2505
二、项目名称: 大楼安防门禁及监控系统(三次招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三优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天和苑小区5-2-1204室
中标金额:468924.9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出入口执行机构设备(单门磁力锁) 品牌:天美 规格型号:天美单门磁力锁(含同品牌配套支架) 数量:93台 单价:120元/台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慧莉、卜国全、夏武生、茆翠萍、余小荣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562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
3、无效投标单位:1)、芜湖市天鸿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的技术偏离表中监控摄像设备23-25(含“*”项)均没有,依据招标文件3.1投标格式条款规定,作无效投标处理。2)、芜湖鑫慧智能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其营业执照,依据投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规定,作无效投标处理。3)安徽赛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技术偏离表中防火墙11-18(含“*”项)均没有,依据招标文件3.1投标格式条款规定,作无效投标处理。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万春西路6号
联系方式:15375116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弋江区花津中路金玺写字楼
联系方式:15955350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15955350645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标单位业绩
大楼安防门禁及监控系统(三次招标)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5CG2021HW2505
二、项目名称: 大楼安防门禁及监控系统(三次招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三优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天和苑小区5-2-1204室
中标金额:468924.9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出入口执行机构设备(单门磁力锁) 品牌:天美 规格型号:天美单门磁力锁(含同品牌配套支架) 数量:93台 单价:120元/台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慧莉、卜国全、夏武生、茆翠萍、余小荣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562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
3、无效投标单位:1)、芜湖市天鸿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的技术偏离表中监控摄像设备23-25(含“*”项)均没有,依据招标文件3.1投标格式条款规定,作无效投标处理。2)、芜湖鑫慧智能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其营业执照,依据投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规定,作无效投标处理。3)安徽赛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技术偏离表中防火墙11-18(含“*”项)均没有,依据招标文件3.1投标格式条款规定,作无效投标处理。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万春西路6号
联系方式:15375116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弋江区花津中路金玺写字楼
联系方式:15955350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15955350645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标单位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