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检察院检委会会议暨无纸化办公系统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1CG2021HW3358
二、项目名称: 南陵县检察院检委会会议暨无纸化办公系统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康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国际软件园E07栋D座4楼5楼
中标金额:73653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全数字化会议系统主机 品牌(如有):TAIDEN 规格型号:HCS-4100MC 数量:1 单价:25500 |
五、 评审专家(公开招标)名单:
葛建中 王文静 刘双红 谢超 左雪娥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中标价×1.2%
金额:8838.3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安徽诚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条款、法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项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要求的;或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投标文件第8项、第9项未提供必须的3C认证证书。
处理意见:废标。
3、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2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陵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大道
联系方式:0553-6833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26号附4号27楼2号
联系方式:胡晨皓15395320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晨皓
电 话:1539532003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附件1)
2、中标单位业绩(附件2)
3、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