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0184202100242 |
二、项目名称 |
崇州市公安局智能交通系统维护维修及网络传输服务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一路167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单价:95%,单价:99%,单价:99%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1.名称:崇州市公安局智能交通系统维护维修及网络传输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范围:本次采购项目为崇州市公安局智能交通系统维护维修及网络传输服务,包括:电子警察系统、测速卡口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限行系统、违停抓拍系统、流量监测系统、高点监控系统、交通诱导屏、指挥中心系统、数据机房等外场点位设备至中心的网络链路和上述设备及集成指挥调度平台软件等的运行保障及维护服务。 服务要求:网络传输服务区域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区域(路段):S106沿线7个点位、明日大道沿线14个点位、成温邛高速3个点位、街安路沿线1个点位、崇双货运大道沿线14个点位、崇阳大道沿线7个点位、光华大道沿线2个点位、重庆路沿线2个点位、双怀路沿线4个点位、崇州市城区48个点位、崇州市工业园区6个点位等108个点位(108条线路),中标人产生后,按点位线路单价与甲方签订合同,根据实际服务点位结算。 服务标准:结合崇州市智能交通的外场设备实际的实际应用和发展要求,主要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实用性原则:以现行需求为基础,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来确定系统规模。 (2)安全性原则:网络传输服务于外场设备传输专网系统需要,网络安全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标准和采购人特别要求。网络传输服务应能提供网络层的安全手段防止系统外部非法侵入以及操作人员的越级操作,保护网络建设者的合法利益。 (3)可靠性原则:系统设计要求有效的避免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宋静秋(采购人代表),刘茂明,李华友,田坤契,苏玲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该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计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30000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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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崇州市公安局 |
地址: |
崇州市西河大道东段2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8-8227552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成都倍信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崇州市世纪大道1607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28-8223598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电话: |
028-82235987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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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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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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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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