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中标公告详细

南陵县公安局智能会议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1-12-09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

南陵县公安局智能会议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1CG2021HW3643

二、项目名称:南陵县公安局智能会议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金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陵县籍山镇香江花园A6幢05室

中标金额:435000.00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四、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室内Q1.5PRO全彩(208×104)

品牌:强力巨彩

规格型号:室内Q1.5PRO

数量:9.32㎡

单价:16500元

五、 评审专家名单:

李婉、王文静、孙贤辉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2%

收费金额:5220元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询价。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陵县公安局

地 址:南陵县籍山镇籍山西路112-114号

联系方式:1386636556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

联系方式:13855386152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夏萍

电 话:13855386152

十、 附件

1、询价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null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