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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纪委提升办案能力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2021-12-20 来源:四川政府省级采购中标
一、项目编号
510201202111500
二、项目名称
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纪委提升办案能力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极橙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渝路48号1栋5层516号
中标(成交)金额 488000.000(总价)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纪委提升办案能力设备:名称:专业级单反照相机;品牌:索尼;规格型号:ILCE-7M3K;数量:3.0;单价:19800.00元。名称:专业摄像机;品牌:索尼;规格型号:PXW-Z150及配件;数量:1.0;单价:29000.00元。名称:高性能工作站;品牌:联想;规格型号:ThinkPad P14s Gen 2-049;数量:13.0;单价:1300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组长:王仕平;成员:查仕兵、罗文锋、蒋瑜、甘旭(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585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品目:A02019901 信息系统集成(货物类) 监督管理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28-86723190; 采购计划号:SCZC304920_20210149;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地区。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师范大学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联系方式: 028-84760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 028-877978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倪女士
电话: 131118813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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