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长江支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1CG2022HW5127
二、项目名称:智慧长江支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解放西路24号6幢
中标金额:2712000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数据对接平台 品牌(如有):浙江大华 规格型号:DH-DSS7016S2-D 数量:1套 单价:8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先琦、王昭彪、温道安、徐亮、胡宏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00万元×1.2% +(中标金额-100万元)×0.66%
收费金额:2329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中标供应商业绩:1.合同名称:芜湖市渔政小目标雷达及光电联合感知信息化系统服务项目;签订时间:2021年6月11日。2.合同名称:无为市渔政执法监控系统采购服务项目;签订时间:2021年7月1日。3.合同名称:安徽省长江河道采砂监管系统一期项目;签订时间:2021年10月25日。
(三)被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谊和大厦
联系方式:133455305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
联系方式:189495005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康
电话:1894950050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供应商《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智慧长江支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1CG2022HW5127
二、项目名称:智慧长江支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解放西路24号6幢
中标金额:2712000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数据对接平台 品牌(如有):浙江大华 规格型号:DH-DSS7016S2-D 数量:1套 单价:8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先琦、王昭彪、温道安、徐亮、胡宏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00万元×1.2% +(中标金额-100万元)×0.66%
收费金额:2329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中标供应商业绩:1.合同名称:芜湖市渔政小目标雷达及光电联合感知信息化系统服务项目;签订时间:2021年6月11日。2.合同名称:无为市渔政执法监控系统采购服务项目;签订时间:2021年7月1日。3.合同名称:安徽省长江河道采砂监管系统一期项目;签订时间:2021年10月25日。
(三)被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谊和大厦
联系方式:133455305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
联系方式:189495005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康
电话:1894950050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供应商《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