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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公安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2-06-29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

 

南陵县公安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1CG2022HW5637(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320220394号)

二、项目名称: 南陵县公安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聚力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南陵县金街华府

中标金额:1899998.00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高清会议终端

品牌(如有):KEDACOM

规格型号:H700

数量:1

单价:92998

五、评审专家(公开招标)名单:

章玉恒 潘施琴 王治平 桂玲玲 卢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中标价在 100-500 万元内:代理费=100万元×1.2% +(中标价-100万元)×0.66%

金额:17939.9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2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陵县公安局

地 址:南陵县籍山大道

联系方式:13866365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芜湖东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7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方珍17755399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珍

电 话:1775539993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附件1)

2、中标单位业绩(附件2)

3、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附件3)

 

南陵县公安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1CG2022HW5637(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320220394号)

二、项目名称: 南陵县公安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聚力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南陵县金街华府

中标金额:1899998.00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高清会议终端

品牌(如有):KEDACOM

规格型号:H700

数量:1

单价:92998

五、评审专家(公开招标)名单:

章玉恒 潘施琴 王治平 桂玲玲 卢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中标价在 100-500 万元内:代理费=100万元×1.2% +(中标价-100万元)×0.66%

金额:17939.9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2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陵县公安局

地 址:南陵县籍山大道

联系方式:13866365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芜湖东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7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方珍17755399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珍

电 话:1775539993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附件1)

2、中标单位业绩(附件2)

3、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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