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办公楼户外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8CG2022HW6727(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34027220220138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办公楼户外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高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联盛国际商业广场1#楼24层
中标金额:749672.00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P4 户外全彩显示屏 品牌(如有):海康威视 规格型号:DS-D4040FI-XXX 数量:1台 单价:430000.00 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兴波葛建中徐新华操亮张晓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如中标价 100-500 万元:代理服务费=100 万元×1.2% +(中标价-100 万元)×0.66%;(2) 如中标价100 万元以下,则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2% ;(3)如代理服务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899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
①合同名称:2020育文学校凤鸣实验小学等学校LED屏网络教室等设备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0.11.3
②合同名称:白茆中心小学等学校监控 LED 屏广播等升级改造合同,签订时间:2022.8.23
③合同名称:二中西洋湖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一包,签订时间:2021.6.18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 http://whsggzy.wuhu.gov.cn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华山路 39 号
联系方式:13966037275
2.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 39-2 号海螺商务楼北楼四层
联系方式:0553-3122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邰梦琴
电话:1595533524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