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校车动态信息监管智能视频报警装置一体化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州市公共交通数据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08号东座1002室 | 单价:788.00元 |
合同包1(校车动态信息监管智能视频报警装置一体化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州市公共交通数据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租赁服务 | 校车动态信息监管智能视频报警装置一体化设备租赁服务 | 为广州市教育局及其下属单位提供校车动态信息监管智能视频报警装置一体化设备租赁服务。以技术手段深化校车监管工作和提升校车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保障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 | (一)成交供应商完成安装后,1个月内完成清单内车辆接入广州市校车动态信息监管系统。 (二)成交供应商对每日数据进行及时备份,并保证每日增量备份和每周全量备份。 (三)接入设备联网率100%,且接入设备在线率不低于95%。 (四)接入设备的维护与非人为故障率不高于5%。 (五)项目所配备装备应为全新未开封的原厂厂家设备,保障项目数据的安全性与保密性。 (六)响应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应不少于15人,并从中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与采购人进行对接、沟通项目进展及统筹项目开展。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本科或以上学历。其他服务人员中需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6人。 (七)成交供应商须接到采购人的服务要求后4小时内响应并处理相关事宜。 (八)响应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提供重难点和需求分析,为本项目提供总体设计方案、技术与实施方案、质量管控措施及售后服务方案,还应具备与交通车载设备类相关的专利证书和与本项目需求或履约相关的信用、诚信、荣誉、管理体系证书等,保障本项目的顺利执行。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设备使用租赁一年。 | 租赁服务费用包含车辆运行所需智能视频报警装置一体化设备、学生刷卡验证设备、设备安装调试费用、非人为原因产生的故障维修维护费用等。 | 0.00 |
林冰、杨铁军、李小雪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通知实行市场调节价:(1)以财政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上浮20%计算;(2)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按1.5%计算;金额在100万元-500万元(含)以下按0.8%计算。(3)招标服务费币种与《成交通知书》的币种相同。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校车动态信息监管智能视频报警装置一体化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 3.4896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校车动态信息监管智能视频报警装置一体化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诚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广州市公共交通数据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7.00 | 25.00 | 4.67 | 7.61 | 94.28 | 1 | 1 |
广东赛威智能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2.00 | 7.50 | 4.67 | 7.61 | 41.78 | 2 | 2 |
广州博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3.00 | 3.00 | 4.67 | 10.00 | 30.67 | 3 | 3 |
广州奥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0.67 | 4.00 | 4.67 | 7.69 | 27.03 | 4 | |
广州市泉江影音器材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0.67 | 3.00 | 4.67 | 7.70 | 26.04 | 5 |
名 称:广州市教育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
联系方式:22083762
名 称:粤廉(广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307
联系方式:020-37889367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20-37889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