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J2024-DLGK-C0019-B04(招标文件编号:XJ2024-DLGK-C0019-B04)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4年“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等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第四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疆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F1栋
中标(成交)金额:53.2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疆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 第四包:增值税发票等系统运维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
1.供应商需对提供的运维人员的技术能力、人员素质等进行严格把关,以确保服务质量。驻场运维人员需经采购人确认方可进场。如需更换人员,必须事先与采购人沟通确认。供应商提供或更换的运维人员需经过试用期试用。 2.供应商运维服务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管理。 3.现场运维人员在工作时间需要保持在岗状态,必须及时响应采购人的要求,工作内容不仅限于网络、安全、计算、存储、数据库、虚拟化等工作,还包括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4.在项目支持服务阶段出现异常故障,通过其他技术服务方式仍无法解决问题时,调动应急支持服务人员,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5.采购人所有的数据和资料,供应商运维服务人员严禁导出,擅自改动,出现信息安全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驻点运维服务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有关保密规定及税务系统有关保密制度。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春勇、张凤兰、马光辉、李连仁、王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的标准,中标金额下浮40%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788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8.1、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4.20
8.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董子剑 0991-26824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联系方式:谭婷、窦世娟 0991-4832223转8003、8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子剑
电 话: 0991-2682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