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625-24218684(招标文件编号:0625-24218684)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视频拍摄及制作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标项1:杭州豆爱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安路688号5幢12层1216室
中标(成交)金额:79.1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标项2:杭州赛虎体育文化策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文三路121号9080室
中标(成交)金额:7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标项1:杭州豆爱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标项1:重大宣传片、动漫视频拍摄和制作服务 | 政策类动漫视频制作服务,重大宣传片创意、拍摄和制作服务及重要活动全程拍摄服务。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标项2:杭州赛虎体育文化策划有限公司 | 标项2:系列视频拍摄制作及海报、宣传板制作 | 视频制作服务、各类宣传素材拍摄服务及海报、宣传板制作。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苏杭,兰正华,沈敏瑞(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叶新,吴恒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标项1:11865;标项2:117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356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本项目合同执行时根据报价明细表各项综合单价(综合单价详见附件)及服务量按实结算。本项目为单价结算项目。(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3)标项1中标供应商杭州豆爱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评审总分为91.07分;标项2中标供应商杭州赛虎体育文化策划有限公司评审总分为91.86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环二路1号
联系方式:田工0571-87668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联系方式:吴东嶂 0571-85860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工
电 话: 0571-87668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