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赣州市全民健身中心一期项目-泛光照明工程 | |||||||||||
工程地址 | 位于蓉江新区核心区,北临赣南大道快速路,东接蓉江二路,南临文轩路,西靠春熙路。 | |||||||||||
建筑面积 | 140212.35 ㎡ | 结构/层数 | 钢混/0层 | |||||||||
招标范围 | 赣州市全民健身中心一期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工作 | |||||||||||
招标控制价 | 5349453.06元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10日 | |||||||||
工期 | 60 天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排序) | ||||||||||||
中标候选人1单位名称 | ||||||||||||
企业资质 | ||||||||||||
投标报价 | 元 | |||||||||||
建造师 | 姓名 | 注册编号 | ||||||||||
等级 | 注册专业 | |||||||||||
申报的业绩及奖项 | ||||||||||||
业绩查询网址 | ||||||||||||
中标候选人2单位名称 | ||||||||||||
企业资质 | ||||||||||||
投标报价 | 元 | |||||||||||
建造师姓名 | 注册编号 | |||||||||||
建造师等级 | 注册专业 | |||||||||||
申报的业绩及奖项 | ||||||||||||
业绩查询网址 | ||||||||||||
中标候选人3单位名称 | 江西精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 | 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二级 | |||||||||||
投标报价 | 4860011.10元 | |||||||||||
建造师姓名 | 陈昌博 | 注册编号 | 赣2362011201214587; | |||||||||
建造师等级 | 二级 | 注册专业 | 机电工程 | |||||||||
申报的业绩及奖项 | 拟派技术负责人姓名及证号:罗军 36201913010676,施工员姓名及证号:陈小强 0361710493617018377,质量员姓名及证号:陈小斌 0361610993616022391 ,材料员姓名及证号:涂明0362111100028000287,安全员姓名及证号:陈瑶 赣建安C3 (2021) 0120179 | |||||||||||
业绩查询网址 | /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受理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37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31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6 | |||||||||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 ||||||||||||
单位/评委 | 江西精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
评标得分 | ||||||||||||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220000元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元 | |||||||||||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 元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220000元 | |||||||||||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江西久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富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无效投标原因 | 因江西久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向我司提交了《放弃中标声明函》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江西富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司提交了《说明函》放弃本项目顺延中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并报招标监督单位备案,取消江西久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项目施工招标的中标人资格及江西富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项目施工招标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 |||||||||||
认定依据 | 江西久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废标依据: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4页第十三点“履约保证金事宜”第一条:“中标人必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的48小时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含领取中标通知书当日)将履约保证金提交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转帐时应注明工程名称及用途)。逾期未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或履约保证金逾期未到账的或履约保函未按定提交的,则视其自愿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要求其限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同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向我司提交了《放弃中标声明函》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江西富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司提交了《说明函》放弃本项目顺延中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1页第十六点“中标后签订合同相关注意事宜”第九条:“因中标人出现上述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确定合理低价排序第二(以此类推)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及相关法律法规,现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第三名江西精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 |||||||||||
公示截止期:2024年10月08日 | ||||||||||||
异议受理 | ||||||||||||
招标人名称 |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电话 | 15059456657 | |||||||||
招标人地址 | ||||||||||||
代理机构名称 | 赣州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797-8239609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梅州路6号富地中心9栋写字楼 | |||||||||||
监督机构 | ||||||||||||
名称 | 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97-8165509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采用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时,填写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