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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公安局蚌埠公安处阜阳中心所办案区智能化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2024-12-0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公告

一、项目编号:AHCK-BB2024GC/1107 (招标文件编号:AHCK-BB2024GC/1107)

二、项目名称:上海铁路公安局蚌埠公安处阜阳中心所办案区智能化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晨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西东湖创新中心13幢202室

中标(成交)金额:116.4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安徽晨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铁路公安局蚌埠公安处阜阳中心所办案区智能化改造项目 办案区智能化改造,包括不限于办案管理系统、视频监控、门禁等 45天 何亮 皖23413156485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江淮 邵峰 陆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招标代理协议,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相关文件,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如下材料纸质版原件:

(1)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事实依据;
  • 必要的法律依据;
  •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铁路公安局蚌埠公安处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东路1537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 18815689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科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A幢1212室

联系方式:李工 0551-63844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551-6384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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