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09GC070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部新城B-9#商务楼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备〔2006〕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项目的建设地点:宁波东部新城中心商务区B-9#地块,总建筑面积54732M2。工期要求:设备交货合同签订后五个月,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安装工期:二个月,必须满足总包工期需要。招标范围:电梯设备(9台)供货及安装。交易预估价:720万元。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备材料供货合同履约能力;(2)投标的电梯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有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相应的特种设备(电梯)生产许可证(A级)和安装维修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3月30日至2009年4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6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申请受理和资格审查方式
5.1投标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开始时间:2009年4月7日9时00分。
截止时间:2009年4月7日16时00分。
地点: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西五楼)。
超出上述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投标申请须提供资料
(1)投标申请表;(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代理商投标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代理商投标时应提供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4)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电梯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电梯)生产许可证A级证书、投标人(或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电梯)产品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投标申请材料中的《投标申请表》的格式见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附表:“投标申请表格式”;上述(1)-(4)条资料的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
5.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招标人采取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入围单位以书面通知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层)。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海曙区宝奎巷5号
邮编:315010
联系人:沈红燕
电话:0574-8730925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
邮编:315010
联系人:吕忠煜、丁建平
电话:0574-87304840、87304974
传真:0574-87329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