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工程(第二次公告)
[ 永州佳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1.招标条件:新田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已由永州市发改委以永计投[2004]36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田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渠道为财政拨款,专业施工图和技术资料已准备齐全,因第一次招标有效投标人数量过少,现再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新田县龙泉镇龙泉路;
结构类型及层次: 框架 6层;
本次招标建筑总面积:约8405m2;
投资规模:约1000万元;
招标范围:建安工程。
3.申请人、建造师资格及要求
3.1 申请人和建造师资格
3.1.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1.2 拟担任本工程的建造师要求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4. 请申请人于2009年4月1日至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至 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市外入永企业登记备案申请表、省级清欠机构开具的清欠证明(外省企业)等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到新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田县市政公司五楼)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永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新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田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永州佳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425700 邮 编:425000
联系 人:谢众勇 联 系 人:范女士
电话:0746—4718326 电 话:0746-6578398
传真:0746—4715916 传 真:0746-8337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