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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教育学院新校区综合楼

2009-05-11 来源:兴华招标

福州教育学院新校区综合楼网架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正茂[2009]招字第01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教育学院新校区综合楼网架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福州市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榕发改社[2008]44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州教育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福州市大学城;
2.2.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约240万元人民币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10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
2.6.2.设计单位:深圳市
2.6.3.代建单位:/ ;
2.6.4.监理单位:/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企业须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的20%;
3.1.2具备已通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3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投标人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1.5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个人执业注册证或岗位证等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均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变更手续,否则,其资格评审不合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05 月 11 日至 2009 年 05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控制价等)每份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闽建筑函[2009]3号文)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到达指定的帐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转帐、电汇(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肆万元人民币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05月27日9 时00分代表处。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华
手机:13693191280
联系电话:010-60535597
邮箱:weihuazb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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