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丹东市振安区示范性高中综合楼工程,已经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按丹招核准字[2009]118号核准意见,就该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工程内容如下:
2、建设规模及结构类型:总建筑面积:2000 m2,框架结构,三层;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5、本工程建设地点在丹东市振安区太平湾街道办事处,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6月4日。
6、开、竣工时间:2009年6月10日~2009年7月30日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8、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为三级(含三级)以上;具有类似施工经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与本工程施工相适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社会信誉良好;具有齐备的投标资格文件。
9、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人,请携带:1、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2009年5月12日至2009年5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辽宁振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丹东市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招 标 人:丹东市振安区教育局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安区水源路2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15-2890109
招标代理单位:辽宁振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丹东市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415-3126106
200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