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外窗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详细内容: 1、营口奥体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项目,经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 由营口沿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管理单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现就该项目外窗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受委托,代理本次招标工作。 3. 营口奥体中心体育场外窗面积约为1300 m2,体育馆外窗面积约为400 m2,游泳馆外窗面积约为400 m2, 外窗的材质、技术指标要求以及准确面积等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建设地点在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要求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省优质工程标准。 4.招标范围: 包括营口奥体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外窗的生产、制造、安装、验收、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1)是金属门窗的国内生产厂家; (2)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具有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满足上述条件要求并有意参与本工程的拟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等级证书;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于2009 年5月15日至 2009年5月22日 联系人:陈芸 陆飞飞 电话:010-86731079 传真:010-69390160 邮箱:zbsww0416@163.com 中国大唐设备物资采购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