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弘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石狮市锦锋实验学校(招标人)的委托对石狮市锦锋实验学校科技实验综合楼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 弘宇施招字(2009)第011号
2.工程规模:本工程总投资约500万元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本招标文件“工程招标范围说明”。
4. 标段划分:无
5.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 质量标准:达到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7. 工期要求: 200 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或三级以上,且为《泉州市政府投资工程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2008年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名单》中A类或B类的企业;
2、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
3、投标保证金为贰拾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由企业法人基本帐户汇往招标人指定帐户。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09 年 5月 18日至 5月 22日(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 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地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施工图纸及其它资料另计,均售后不退。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四、本项目 不支持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于2009年6月 1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石狮市锦锋实验学校 福建泉州弘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市锦锋实验学校 地址:泉州市古榕巷43号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人:小赖
联系电话:0595-88692336 联系电话:28965698
传真:0595-28965698
2009年 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