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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溪口中心卫生院住院部综合楼工程施工

2009-05-22 来源:安徽省建设厅

招标编号:hs2009118 

发布日期:2009-5-20

1、休宁县溪口中心卫生院住院部综合楼工程已由发改委批准建设,批复文号为休发改[2008]239号。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休宁县溪口中心卫生院住院部综合楼工程建设地点在休宁县溪口镇,建筑面积约为960m2,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建设投资约为90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装饰工程。

2.3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

2.4质量等级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3、凡具备下述第4条规定资格条件的建筑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必须同时满足条件: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专业的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或三级及以上的项目经理资质。

5、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人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和身份证明在2009年5月19日至2009年5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到休宁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报名地点:休宁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 项丽芹 联系电话:0559-7530084

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休宁县溪口中心卫生院住院部综合楼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报名时需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的法人委托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体系证书、银行资信证明、项目经理证书(三级及以上)及管理手册、项目班子配备及相关人员上岗证书、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投标申请人于2009年 5月25日15时00分前将资格预审申请书密封装袋送至休宁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招标人应当拒收。

8、资格预审结果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于2009年5月28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有关资料。

10本工程委托安徽华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招标。

11、开标、评标、定标工作在休宁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

12、公休日、节假日报名地点在安徽华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休宁县卫生局

联系人: 叶新清 联系电话:0559-7512822

代理单位: 安徽华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海燕 联系电话:0559-2530950

监督单位:休宁县招标办 监督电话:0559—751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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