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函 项目编号:AH-H2009169-1 本中心接受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一批货物和服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在中心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09年5月27日9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合理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5、本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履行询价采购合同,如果出现违约,采购中心将暂停其一定时期参与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活动的资格。 二、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