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体育中心室外景观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1、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盱眙县体育中心室外景观亮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该工程已具备进场施工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2、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盱眙县体育中心 3.2工程规模:体育场建筑面积约 3.3计划开、竣工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日内进场,工期满足工程整体进度要求 4、本招标工程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盱眙县体育中心室外景观亮化工程。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申请人应当具备资格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5.1申请人资格要求:具备城市道路照明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选派注册建造师参加投标。 5.2企业业绩、信誉: 近三年施工过相关或类似工程项目,企业信誉良好。 6、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进行初审: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参加社会保险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均可报名投标。原件开标时有评标委员会现场审查。 7、投标人须到盱眙县招投标市场办理准入证。 8、有关费用:资料费人民币300元,另盱眙县招投标市场准入证50元/月,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于开标前交到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账户并到中心财务科办理相关手续,开户行及账号:盱眙县工行营业部1110090109200053114。 9、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 10、报名时间:2009年 5 月12 日11:00前。 11、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后30日内付审计价的40%;结算审计后13个月内付至审计价的70%;结算审计后25个月内付至审计价的95%;结算后30个月内付清结算价款(不计息); 1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 5 月12日14:00至17:00前。(招标人免费提供施工图电子版,投标人自备U盘) 13、报名、发标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工程科(盱眙县淮河东路108号)。 招标人: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O九年 五 月 六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