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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邮市公安指挥中心智能化

2009-05-27 来源:江苏-高邮市

高邮市公安指挥中心智能化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GYS200903006
工程名称 高邮市公安指挥中心智能化
招标人名称 高邮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名称 高邮市建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高邮市卸甲镇黄渡村合心组
工程规模 17466平方米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GYS20090300601 智能化工程 公开招标 320 2010-5-23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公告发布日期 2009年3月16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09年4月18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0年5月23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09年3月1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09年3月2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智能化工程二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贰级注册建造师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1、工程概况:工程地点: 高邮市卸甲镇黄渡村合心组 工程规模: 17466平方米。结构形式: 框架剪力墙结构,主楼十六层(不含地下一层),附楼三层。质量标准: 合格且创”扬子杯”。标段工程预算总造价:约320万元。计划开工时间: 2009年4月18日开工;总工期400天。 2、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选合格条件为:(1)具有独立合同的能力;(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3)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备机电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质;(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具备江苏省信用管理手册;(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 3、申请人应具备的可选条件为:拟派项目经理承担过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以上及其使用功能(包含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智能一卡通系统)相类似的工程。 4、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1)扬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报名申请书格式到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下载);(2)单位介绍信原件;(3)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5)经办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与报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正常缴纳近6个月来(以公告时间为准)的劳动保险手册或缴费清单的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实)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保险证明;(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7)机电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质;(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0)企业江苏省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11)拟派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证明原件;(12)拟派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 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装订成册,其中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红章。
公告信息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高邮市府前街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江苏高邮市蝶园路69号7幢32-35号 联系人
张国选
传真 电话
0514-84688630
邮编 225600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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