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LYSG2009- 022-020
龙游县溪口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工程 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定承包队伍,经龙游县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龙游县溪口镇
⑵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⑶建筑面积:约1250㎡
⑷工期要求:160日历天
2、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建筑面积约1250平方米的土建、水电安装及装饰工程施工。
3、报名条件:
⑴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⑵ 项目负责人:具备工民建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
4、投标申请人请携带身份证、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工作手册、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持龙游县招投标市场交易资格确认单到龙游县招投标中心(龙游镇荣昌路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323室)报名。
5、投标报名时间: 2009 年 5 月 21 日至2009年 5 月 27 日,每天上午 8:00 时起至 11:15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截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6、其他:交易资格确认单办理有关规定请浏览龙游招投标监管网www.lybidding.gov.cn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7266270
招 标 人:龙游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龙游县招投标中心(公章)
2009年 5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