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ZCS-Z2008048-3
开标时间:2009-6-29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文化体育局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内容: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清市体育馆 已由 福清市发展与改革局 以 融发改投资 [2008]1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清市文化体育局 ,建设资金为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清市文化体育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上部施工 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音西村林中自然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约 6774万元; 中型体育馆,乙级体育建筑,地上总建筑总建筑面积 18218m 2 ,地下建筑面积1275m 2 ,占地面积8908 m 2 。主要包括一个4500座的比赛场馆(其中固定座席4024个,活动座席476个,比赛场地35.8×47.8m),可满足体操、篮球、排球、手球等比赛要求,同时也可供文艺表演、集会使用;一个1450m 2 的比赛训练馆和一个1682m 2 的对外经营训练馆,以及一定数量的配套用房,局部设体育商业用房等。局部设置地下室,地下室主要为设备用房。地上3层,地下1层。比赛主馆建筑高度24.850m(檐口高度)。网架最大跨度69.6m,框架最大跨度37.94m。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体育馆主体工程(装修、智能化工程另行招标)、网架、幕墙、水电、消防、通风,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4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正大青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北京中华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福建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有效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及以上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的从业限制的当事人(榕建筑 [2007]92号文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 榕建筑 [2007]110 号 ) 的规定,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已在榕登记备案。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 一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为本单位职工,且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任务。项目经理的专业,以建造师资质证书为准;建造师资质证书不明确的,按技术职称证书确认。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必须取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能使用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证明材料代替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其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均应具有 1项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幢工程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指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至少担任过一项已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且单幢工程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的项目经理(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6 月 3 日至 2009 年 6 月 9 日(法定公休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 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1500 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陆拾 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09 年 6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
7.2. 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应随带本人身份证) 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福清市文化体育局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591-85266103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 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六层 ,邮编: 350011
电话: 0591-28062804 传真: 0591-28062881
联系人: 许 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清市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福清市工商银行
帐 号: 1402040109601007596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 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