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新线红乌电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物资信号设备综合防雷、微机监测、接续盒招标 -------------------------------------------------------------------------------- 详细内容: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第11号令)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供建管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7.《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项目物资设备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乌铁建[2009]90号) 8.《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3号) 9.《关于印发<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市场交易管理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4号) 10.《关于对2009年5月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建电 [2009] 327号) 11.《关于印发并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暂行)>的通知》(乌铁建[2006]355号) 12.《关于兰新线红柳河至乌鲁木齐西段电化改造工程相关设计的批复》(铁建函[2009]1465号) 13.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提供的本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三、工程概况 改建铁路兰新线红乌电气化改造工程全长640.579公里,线路等级为Ⅰ级,建筑限界满足通行双层集装箱的要求。 四、甲供建管物资设备招标范围(请下载) 六、工期要求 2009年7月20日至2009年10月31日,具体的供货日期以甲方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七、供货日期、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2009年10月30日前根据施工进度按合同约定交货。 交货地点:兰新线红柳河至乌西段电气化改造工程设备安装地现场。 八、质量要求 投标物资设备符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标准(TB),产品质量合格。 九、招标方式及对投标人的要求 1.招标方式 1.1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1.2 本次招标不接受厂家联合体投标。 2.对投标人的要求 2.1通用要求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生产供应能力及经验的生产商(本次招标不招代理商)。 2.1.2投标人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报告。 2.1.3 投标人2007年度和2008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2.1.4 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参加路局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用户使用证明(由铁路局电务处、工管所出具)。 2.2专用要求 2.2.1微机监测投标人须提供铁道部质检中心CMA检验报告、行政许可证书,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证书,CRCC证书。 2.2.2综合防雷投标人符合铁道部运基信号(2008)362号文件指定的通过铁道部审定的铁路技术要求和防雷设计与施工企业名单,无产品的投标人可外购本目录中的产品进行安装,提供CRCC证书。 2.2.3接续盒拥有铁道部检测合格报告。 十、招标工作安排: 1.公告时间 2009年6月2日~6月6日 2.报名时间 2009年6月2日开始报名,上午9:30-12: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致电并传真乌鲁木齐铁路局兰新线红乌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物资设备部报名。 传真要在报名申请表(乌交表4)下部载明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地址、邮编、邮箱号码并加盖公章。报名时按每个包件独立呈报报名表。 3.购买招标文件 2009年6月12日~6月16日上午9:30-12:30,下午16:00-18:00。经办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申请表(乌交表4原件一式三份)、交款证明(无法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