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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石柱县职业教育中心迁建工程

2009-06-04 来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石柱县职业教育中心工程经石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08)76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石柱县职业教育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重庆市石柱县职业教育中心迁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2.2工程地址:石柱县南宾镇红星村。

2.3合同段划分:一合同标段监理范围为教学楼、食堂及艺术中心和搬迁安置居民点;二合同标段监理范围为实训楼和5、7号学生公寓。

2.4投资规模:一合同标段建筑面积约22360.00m2,投资约1600.00万元;二合同标段建筑面积约18685.00m2,投资约140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以下称投标人),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3.1.1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3.1.2拟派监理部组成人员:项目总监1人(需取得建设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工程师2人(需取得建设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重庆市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监理员1人(需取得重庆市核发的监理员证书)证书原件。

3.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除提供身份证外(身份证均为第二代),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驻该工程担任监理职务的监理工程师。

3.1.4缴纳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凭证原件:各标段投标人应在报名前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5.00万元(大写:伍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单位的形式缴纳,投标人以个人名义缴款的无效。缴款后应将进账单交招标人财务科核对后出具收款凭证。投标保证金缴至: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石柱支行;账号:4501010120010004247;收款单位: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3.2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以上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一套,供招标人留存。

4、公告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4.1公告时间:2009年6月4日至2009年6月10日。

4.2报名时间:2009年6月4日至2009年6月1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时止,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本项目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通知为准)。

4.3报名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5、其它

5.1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还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招标文件约定并签订投标承诺的,方可准予报名参与该监理工程投标。同时招标人将拒绝有违规等不良信誉记录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5.2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对该项目工程二个合同标段的施工监理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合同标段。

5.3本公告同时在石柱县人民政府网和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上发布。

5.4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地 址: 石柱县南宾镇二环路民族中学校

联 系 人:谭和明

电 话:023-73378783

传 真:023-73378186

 

招标代理机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联 系 人:张悦林

联 系 电 话:023-73913499 023-73376501

传 真:023-73378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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