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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县供电有限公司生产综合大楼(电力调度大楼)

2009-06-05 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平潭县供电有限公司生产综合大楼(电力调度大楼)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YFZ—FW09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县供电有限公司生产综合大楼(电力调度大楼)已由平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岚发改基建【2008】18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平潭县供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福建省平潭县供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平潭县供电有限公司生产综合大楼(电力调度大楼)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 ;工程造价约1000万元 ;
2.2招标范围:土建及配套安装工程的施工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基本具备三通一平的施工条件;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2.5工程建设地点为平潭县万宝路中段南侧 ;
2.6总工期:270个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3.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且进入《2008年度福州市政府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建筑业企业;
3.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投标人,其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从本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驻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和榕建筑[2007]92号文规定的被限制或禁止参加本工程建设活动的情形;
3.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3.6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南路1号联信中心18楼) 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09 年 6 月 4 日至 2009 年 6 月 10 日,每天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3:30时至5:3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9 年 6 月16 日 9 时30 分,地点为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南路1号联信中心18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
7、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7.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本招标项目采用随机抽取法。施工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收费基准价下浮20%计取。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平潭县供电有限公司 ;
地址:平潭县东大街76号,邮编:350400;
电话: 13705988106
联系人: 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南路1号联信中心18楼
联系电话:0591-83093978;传真:0591-83280136
联系人:郑先生

二OO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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