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瑞晟宁招(2009)14号
开标时间:2009-6-18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寿宁县大安乡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内容:
寿宁县大安乡文化站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寿宁县大安乡文化站工程 已由 寿计基[2008]13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配套、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 寿宁县大安乡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大安乡政府所在地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约36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预算书及图纸所含内容 ;
工期要求:总工期: 150 个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2.5.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5.1.设计单位: 宁德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进入宁德市市级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 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按照闽建筑【 2007】35号文件要求,采用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方式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6 月 8 日至 2009 年 6 月 15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到 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寿宁县建设局三层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09 年6 月18 日下午15 时00 分 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 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注:亦可用现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 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09 年 6 月 18 日 下午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www.fjbid.gov.cn ) ; 本次招标邀请书同时在 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寿宁县大安乡人民政府
地址: 寿宁县大安乡
电话: 5531393
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闽东东路 10号东海商务广场3号楼3-D ,邮编: 352100
电话: 0593-2917895 ,传真: 0593-2917695
联系人: 章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
开户银行: 寿宁县建设银行
开户名称: 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3500168750705000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