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苏州市第六中学校的高中教学楼、佩文楼、校门与食堂改造及零星维修工程已经苏州市教育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100%现已落实。“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科090601)已经财政审核。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内
(2)工程规模:投资额25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日期:2009-7-5 至 2009-9-4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0001
合同估算价: 250.0000 万元
标段内容: 高中教学楼.佩文楼.校门与食堂改造及零星维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2)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贰级建造师
(3) 企业业绩和信誉: 良好,无不良记录
(4)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良好,无不良记录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贰级建造师
(5)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
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 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 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
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工程获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请申请人于 2009-6-8 上午 09:00 至 2009-6-12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上午 至 下午 的工作时间(公休 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2009-6-12 上午: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2009-6-12 下午:15:00
7.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
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
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文本格式,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
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省外企业提供进苏州
市的资质核验书原件;
3.拟选派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09年6月12日下午15:00-17:00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相关原件。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报名时请携带施工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
名,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装在封袋中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1、加盖公章的报名申
请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经过鉴证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近3个月为其缴纳社
保的证明复印件;3、企业获得省辖市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的批文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4、外市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待
核);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
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9.招标人地址: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内
联系人:朱刚 传真: 电话:67270554
邮编: E-Mail:
10.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28号
联系人:李铭 传真:62808751 电话:62808761
邮编:215006 E-Mail:
1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李铭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67176202 上岗证号:苏招E0243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09-6-8 至 2009-6-12 投标箱号:投标箱十六
13.备注:1、资格预审可选条件中企业获得的"文明工地"以装饰装修工程为准。2、企业获得的“文明
工地”以批文原件或获奖证书原件为准,同时还需在资格预审申请材料中提供批文的相应网址及查
询、核对的网络路径,如不提供相应网址或依所提供的网址无法核查的,则不予确认;3、“文明工
地”有效期为:自批文发文之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省辖市级文明工地有效期一
年、省级文明工地有效期为二年;4、通用资格预审文件请认真填写并按要求加盖企业公章及主管部门
章,否则视为无效申请材料。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0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