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东市第二中学异地新建项目,丹合经贸批字【2008】5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丹东临港经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08]020115号)对该项目的多功能体育艺术中心楼、体育场运动场地及看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丹东市第二中学异地新建项目第四标段。
(2)建设规模:多功能体育艺术中心楼建筑面积7223.8㎡,体育场运动场地面积28464㎡,体育场看台面积1302㎡。
(3)项目地点:丹东市浪头产业园区。
(4)招标范围:包括多功能体育艺术中心楼、体育场运动场地及看台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5)计划工期:2009年7月6日至2009年10月30日。
(6)投标保证金: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6月8日至2009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11房间)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经报名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30日09:00时。
5.2 开标时间为2009年6月30日09:00时。
5.3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丹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27-1-1)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丹东临港经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丹东沿江开发区房坝3#楼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415-3129603 电话/传真:024-23388267
传真:0415-3129603 开户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帐 号:135601040003330
邮 编:110005
200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