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大同中心学校教学楼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08042bb号
由于招标人原因,长汀县大同中心学校教学楼工程施工招标工作于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三日已暂时终止。长汀县大同中心学校决定将本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重新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重新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长汀县大同中心学校教学楼工程
2、招标项目地点:长汀县大同中心学校内
3、招标项目规模、数量:建筑面积约1239.80m2,属框架3层;投资额:约人民币120.00万元。
4、招标范围:包括土建装饰、配套水电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5、招标项目施工工期:按现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及相应规定工期提前10%。
6、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参加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年检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龙岩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内房建A类或房建类且具有足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临时注册建造师资质;
(3)项目负责人应持有“B”字头安全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三、购取招标资料办法:
愿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采取以下方式购取招标资料:
于2009年6月11日至规定的开标日期前(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到招标代理单位(办公地点:长汀县汀州镇横岗岭1号原国税局办公大楼第6层)以无记名方式购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规定索取由招标代理单位开出的未署投标人名称的收款收据凭证(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内)。
招标文件等资料售价人民币220元/份。
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贰万伍仟元整人民币(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形式)。
五、本工程评标办法为: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六、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09年7月3日上午8时45分(北京时间)。
七、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长汀县大同中心学校(盖章)
项目负责人:曹洋文
办公地址:长汀县大同中心学校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曹洋文(0597—6833234) 李汉林(0597—683284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委托代理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汀分公司
分公司办公地址:长汀县汀州镇横岗岭1号原国税局办公大楼第6层
联系人:蔡军锋 丘有炳 联系电话:0597—6806012 传真:0597—6819086
二OO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