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莘口中学一期教学楼及食堂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元发改【 2008】6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三元区莘口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三元区莘口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三明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三元区莘口镇沙阳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3675平方米;结构质式:框架结构,工程造价约4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一期教学楼及食堂土建和水电工程施工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4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三明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福建超平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或三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资质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 根据明建筑字 [2008]50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已进入《三明市市级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3.8.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6 月 11 日至 2009 年 6 月 17 日(星期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梅列区崇桂新村 86幢龙泉大厦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3.9.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招标图纸另售,售后不退。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09年6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之前 ;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 ;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万元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09 年 6 月 29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关证件原件到 场 核验登记,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含临时)资质证书(原件)、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工程技术负责人持相应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及投标保证金转账支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投标人应符合(明建筑字[2009]46号文)的规定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三元区莘口中学 ;
地址 : 三元区莘口镇沙阳村 ,邮编: ;
电话 : 传真: 0598- ;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三明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永安市燕江南路336号 , 邮编: 366000 ;
电话: 0598-8808831 传真: 0598-3819192 ; 联系人: 范建方、曾招穗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三明分行新泉分理处 ;账户名称: 三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账 号: 35001647136052500818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 账户名称:
账 号:
交易中心名称: 三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 址: 三明市龙泉大厦三层 。